融资难融资贵是制约科技型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最大瓶颈,日前,我区出台了《璧山区鼓励科技创新二十五条政策》,其中包括支持创业投资发展、支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多条“硬核”措施,支持科技型企业融资,充分发挥政府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撬动银行资金、基金等社会资本投向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创新企业,助力企业快速发展。
在支持创业投资发展方面,该《政策》提出,逐步建立企业从种子期到成长期科技金融支持。吸引创业投资企业落户,以公司制形式在璧新注册设立的创业投资企业,按其实缴注册资本规模的1%给予落户奖励,最高奖励金额1000万元;以合伙制形式在璧新设立、运营规范的创业投资企业,根据合伙企业实际募集资金规模的0.5%,给予其委托的创业投资管理企业(须注册在璧山区)管理资产规模奖励,最高奖励金额1000万元。
同时,《政策》明确鼓励创业投资企业在璧投资,创业投资企业对取得重庆市科技型企业备案证书且在璧注册企业进行投资的,按照实际到账投资额的1%给予创业投资企业(公司制)或创业投资管理企业(合伙制)奖励,每年每家企业最高奖励金额500万元。支持科技企业获取股权融资,对获得天使投资的企业,按照实际获得股权融资额的10%给予最高100万元的经费资助。
另外,《政策》还明确鼓励创业投资企业引入区外高新技术企业,创业投资企业对区外高新技术企业实施投资后,成功引入其在璧落户或投资新建项目的,按照落户企业或投资新建项目当年在璧实际投资额的1%,给予创业投资企业(公司制)或创业投资管理企业(合伙制)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奖励。创业种子基金支持按《重庆市种子投资引导基金运营管理实施办法》市区联动执行,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按《重庆市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改革试点实施办法》市区联动执行。
当前,我区正不断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和管理,积极引导企业“知本”变“资本”,全力破解融资难题。在支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方面,《政策》提出企业利用知识产权质押获得贷款的,其贷款过程中发生的评估费按50%给予资助,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2万元。
(记者 曾清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