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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宣传部关于征集璧山区城市形象Logo标识的启事
2020-10-09
来源:

为进一步展示“儒雅璧山·田园都市”的城市形象,增强璧山区知名度、美誉度和传播力,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璧山区城市形象logo标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有创作城市形象logo能力的单位或个人

二、征集时间

10月9日至10月31日

三、作品要求

1. 作品要紧扣璧山“山出白石,明润如璧”的名称由来,充分展示“儒雅璧山·田园都市”的城市形象,富有创意、寓意深刻、通俗易懂,易于社会接受和广泛传播,具有较强的视觉辨识度和冲击力。

2. 作品包含两部分:一是设计图样及技术说明,包括Logo图样尺寸、比例、颜色等;二是对设计Logo理念的800字以内的阐述说明,包括设计背景、思路、理念、含义等。

四、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稿酬5000元

二等奖2名,稿酬3000元

三等奖3名,稿酬1000元

五、评选办法

重庆市璧山区委宣传部组织业内专家、有关部门负责人,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所有参赛作品进行无记名打分评选。获奖作品将在11月上旬通过璧山发布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对外公布,并电话通知获奖人员。

六、投稿方式

投稿发至活动指定邮箱新闻科邮箱,邮件主题中注明“璧山城市形象Logo征集”。投稿内容包括设计稿及其诠释,作者基本信息(姓名或机构名称、通讯地址、有效证件号、联系电话和E-mail等)。

邮寄地址:重庆市璧山区双星大道369号1号楼532办公室

邮箱号码:307860335@qq.com

联 系 人:苏老师

电  话:023—41413898

七、相关要求

1. 参加征集活动的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如出现抄袭、仿冒等纠纷,由作品作者承担相关责任并取消参评资格。

2. 作品获奖后知识产权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享有对入选作品的使用、修改和传播等权利。未经主办方允许,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所有投稿作品一律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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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bs_bj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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