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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常委会 启动评议区政府水污染防治工作
2020-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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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9日,区人大常委会召开评议区政府水污染防治工作动员部署会。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强参加会议并讲话,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彭达宪主持会议。

  会上,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红军对评议区政府水污染防治工作作动员讲话,副区长万永生作表态发言。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统一安排,区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工作方案,方案明确,将成立2个调研组,由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带队。在7月10日前,通过听取汇报、座谈讨论、随机调查(暗访)、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实地调研。7月31日前开展集中评议,并形成报告,上报市人大常委会。从8月起,将有序进行评议整改、满意度测评、上报测评结果,整个评议工作要求于2021年3月5日前结束。

  评议内容主要为我区水污染防治规划、标准、制度的建议完善和执行情况、我区污染防治攻坚战涉水主要指标完成情况、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涉及水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情况。其中,重点围绕城乡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规划建设运行管理情况、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治理情况、工业集聚区水污染防治情况、保护水生态空间情况、排污口排查整治和污水偷排偷放整治情况。

  对如何抓好本次评议工作,陈强强调,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璧山水生态环境脆弱,水污染防治任务繁重,要特别重视水污染防治工作。要做好联动、聚焦重点,既要全面完成市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各项任务,也要立足璧山实际,把解决璧山水污染的重点问题作为重中之重。要深入调研、找准问题、找到办法,对我区水污染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多思考、多讨论,提出有见地的意见建议。要认真整改、边提边改,做到有条件改的马上改,同时把整改测评延伸下去,对每一个交办有问题的部门都要进行测评。要加强领导、严密组织,相关部门要提供好支持,做好保障,营造良好氛围、形成工作合力,努力推动我区水污染防治工作再上新台阶。

    (记者 黄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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