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正文
香江嘉园公租房18日起签订租赁合同
2019-02-15
来源:璧山报

2月13日,记者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中心获悉,香江嘉园公租房配租对象可于2月18日至3月1日到该中心服务大厅签订租赁合同,办理入住手续。

  据该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所有保障对象必须由主申请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到现场签订租赁合同,另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系低保户的需提供低保证,系独生子女家庭的需提供户籍所在地镇街计生部门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逾期未签约的,视为自动放弃保障资格,配租房屋由该中心另行安置。

  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租金每人保障10平方米,保障内面积为1至1.5元/月·平方米,保障外面积为3元/月·平方米,按使用面积计租,保证金200元,物管费每户每月10元。公租房保障对象租金标准为6元/月·平方米,以建筑面积计租,保证金为单间配套、一室一厅800元,两室一厅1000元,三室一厅1200元;物管费用为1.05元/平方米,按建筑面积计算。

  “因本次安置户数较多、签约时间集中,为提高办理效率,建议市民尽量选择中国建设银行的手机银行或网上银行进行缴费。”该负责人表示,后期建行会在小区内设置票据打印机,租金缴纳后可直接在票据打印机上打印票据。

(记者 尹秀秀)

【打印正文】
责任编辑:bs_bj09
  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璧山网”的所有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璧山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璧山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专题推荐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
“战‘疫’一线党旗红”
抓紧抓实抓细各项防控工作
要闻 深度 评论 报告 景点 美食 攻略 政务 直播 专题 形象 产业 文卫 微信 微博 APP 图库 璧山新闻 璧山报
主办: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丨 运营维护:重庆市璧山区融媒体中心 丨 关于我们 丨 广告服务 丨 意见反馈
璧山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 2013 bswxw.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