璧山区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
第二十批 2018年5月8日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电2018-05-01-01 | 璧山区来凤街道林家岩水库普安桥水质很黑很臭,不知道污染源。 | 来凤街道 | 水污染 | 经来凤街道与区环保局、区水务局相关人员现场查看,未发现水质异常,不存在黑臭现象。 | 否 | 1. 林家岩水库属区水务局直管饮用水源,区水务局加强日常监管,做好水质巡查、水面清漂和制止钓鱼、游泳、洗涤等污染水质行为等工作。 2. 来凤街道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同时做好库区污染源防控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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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电2018-05-01-02 | 璧山区璧城街道璧青北路芋荷社区超益鞋材厂的旁边,一个加工瓷砖的小作坊,发出很大的噪声,严重影响居民生活。 | 璧城街道 | 噪声污染 | 经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的是璧山区齐发石材经营部(赖刚),经营者为赖刚,在重庆市璧山区璧城街道芋荷社区从事装饰石材加工,经营面积约300平米。生产工艺:石材-切割-打磨-成品,切割和打磨过程中产生噪音和粉尘,噪声经厂房隔音降噪后排放,粉尘经水喷淋吸附后排放,建有废水循环池,产生的废水经收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产时间为8点至12点,14点至18点。现场检查时生产状况正常,区生态环境监测站对其外排噪声进行了现场监测。 | 是 | 1. 璧城街道加强巡查监管,责令璧山区齐发石材经营部(赖刚)不得在休息时间生产加工。 2. 区环保局将根据区生态环境监测站监测结果对其进一步调查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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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电2018-05-01-03 | 来凤街道来凤村9组41号,来凤上场口天星公司往四平村委办公室50米,小作坊(老板名叫谢恩文)发出噪声扰民。 | 来凤街道 | 噪声污染 | 经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的是璧山区聚东机械厂,该厂位于璧山区来凤街道来凤村9组41号,负责人孔维东(房东老板谢恩文)。该厂占地面积约100平方米,主要产品是汽摩配件,来凤街道和区环保局到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 | 是 | 1. 电话告知该企业负责人,开工生产时向来凤街道环保监管人员报告,来凤街道通知区环保局对该单位作出进一步调查处理。 2. 村、社干部加强巡查,发现该厂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及时通报区环保局等单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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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电2018-05-01-04 | 璧山区璧泉街道新港湾小区沿河西路出水口(西木兔餐馆的对面)有油污,直排到璧南河。不知道污染源,希望尽快查看。 | 璧泉街道 | 水污染 | 2018年5月2日上午,由绿岛新区管委会牵头,会同区环保局相关领导和人员到璧泉街道新港湾小区沿河西路出水口进行了认真的查看,现场未发现有油污排出。 | 否 | 1. 绿岛新区管委会安排专人对该排水口继续进行观察,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 绿岛新区管委会加大巡查力度,与璧城街道、璧泉街道密切配合,对璧南河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避免污水流入河里。 3. 加大环保宣传和管理力度,避免开发企业和餐饮企业错接乱接雨污水管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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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电2018-05-01-05 | 璧山区璧城街道塘湾社区璧青路152号渝兴装饰材料加工腻子粉产生大量粉尘扰民。投诉人称生产时间一般在晚上,但是最近由于环保督察,没有生产。 | 璧城街道 | 大气污染 | 经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的是璧山区渝西涂料厂,经营者为朱华全,在重庆市璧山区璧城街道璧青北路152号从事涂料制品生产。生产工艺:土粉+双飞粉+纤维素经过密封搅拌罐混合装包,拆袋和搅拌过程中产生粉尘,安装了布袋除尘,窗户也进行了密封。办理了“四清四治”环保手续。现场检查时未生产。 | 是 | 责令璧山区渝西涂料厂加强管理,做好除尘设施的维护和保养,确保粉尘不扰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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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电2018-05-01-06 | 璧山区丁家街道建惠路124号麻麻鱼、老地方等餐馆排放油烟扰民。 | 丁家街道 | 大气污染 | 2018年5月2日,经丁家街道、区环保局、区食药监局工作人员现场调查核实,麻麻鱼名为璧山区丁家街道椒麻鱼餐馆,从事中餐经营,经营面积110平方米左右,属于小型餐馆,安装了1台油烟净化器及上顶烟道,厨房油烟经净化处理后高空排放,厨房安装了1扇窗户,存在油烟通过窗户散排现象。 老地方餐馆名为璧山区丁家街道渝明餐馆,从事中餐经营,经营面积50平方米左右,属于小型餐馆,安装了1台油烟净化器,油烟烟道未上顶,厨房油烟经净化器后排入下水道。 | 是 | 1. 丁家街道、区环保局、区食药监局工作人员现场责成璧山区丁家街道椒麻鱼餐馆业主立即停止违法排污行为,针对椒麻鱼餐馆的处理是:告知其立即封闭厨房窗户,严禁油烟散排。并于2018年5月12日前向区环保局提供油烟监测报告,区环保局将根据油烟监测结果作出处理。 2. 丁家街道、区环保局、区食药监局工作人员现场责成璧山区丁家街道渝明餐馆业主立即停止违法排污行为,针对璧山区丁家街道渝明餐馆的处理是:告知其2018年5月10日前安装烟道上屋顶,严禁油烟排入下水道。并于2018年5月12日前向区环保局提供油烟监测报告,区环保局将根据油烟监测结果作出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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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电2018-05-01-07 | 璧山区璧城街道沿河东路93号彩虹桥到小东门这一段路的餐馆在晚上10点到凌晨2、3点钟有人喝酒划拳产生噪声扰民。 | 璧城街道 | 噪声污染 | 经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的是沿河东路93号彩虹桥至小东门沿线30余家餐馆。部分餐馆把餐桌搬至室外,食客大声说话产生噪声扰民。 | 是 | 对沿线所有餐馆老板进行了劝导教育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要求其立即进行整改,责令其对高声喧哗的顾客进行劝说解释,尽量缩短夜间营业时间,餐馆老板均当场表示将尽快整改。区公安局告知其如果再次发生噪音扰民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重庆市环境噪音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对违法人员予以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以下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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