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行业组织,商会成员之间既存在合作,也存在竞争,如果不处理好这种既矛盾又统一的关系,必然会影响到商会的凝聚力。为了避免这样的情况发生,商会需要建立一些制度机制。在此我想谈谈自己的思考,以作引玉之砖。
我觉得建立如下四个“共同机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增强商会的凝聚力:
一、共同的利益连接平台。在商必言利,无利不成商。商会成员必然是利益的追求者,搭建共同的利益连接平台,是增强商会凝聚力的最有效的方式。各商会可以根据自身所属行业的特性,搭建起相应的利益连接平台。
一是信息交流平台。这是所有商会都需要搭建的平台,信息共享有助于各行业、各商会发现商机,抓住机遇拓展企业。
二是搭建共同的研发机构、共同的中试基地。对于小型的生产型企业来说,要建立自己的研发机构、中试基地比较困难,商会可以通过促进成员共建的方式解决这类难题。
三是搭建共同的培训机构、组建共享员工队伍。开发人力资源是企业的重要工作,开展员工培训既有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也有助于员工的成长,但不少企业因自身条件限制,难以开展独立的培训工作,因此如果商会能够牵头建立共同的培训机构,就可以解决一家企业力不从心之困。而组建共享员工队伍,则可以在生产淡旺季发生期间、一些企业出现员工富余而另一些企业出现员工不足时,开展相互调剂。当然建立共享员工队伍,最好采取跨商会的形式,因为出现淡旺季往往是行业性的,因此采取跨商会的形式组建更能够起到相互调剂的作用。
通过这些平台的搭建,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实现资源整合、优势互补,为长期合作、共同发展奠定基础。
二、共同的愿景。虽然搭建共同利益连接平台是增强商会凝聚力的最为有效的方式,但是能不能将这样的平台搭建起来,还取决于有没有共同的愿景,因此商会应建立起会员共同的愿景。
对于商会来说,要建立起共同的愿景,需要会员之间、特别是单位会员之间的不断沟通与交流,以便在思想观念方面能够做到相互接纳、对未来的发展趋势的判断能够形成共识、找到各自的愿景之间的连接点。
三、共同的行为规范。通过建立共同的行为规范才能避免各自为战、我行我素现象的发生,从而确保商会成员之间能够和谐共生,即使偶有纠纷发生,也可以及时依规依矩进行协调解决,避免事态恶化。商会制定共同的行为规范时,除了必须以有关法律法规及《商会章程》为依据外,还必须经过会员的充分讨论,以使共同的行为规范真正成为共同意志的体现。
四、共同的活动。商会成员之间不能只有利益连接的活动,还应该有非利益方面的共同活动。利益连接是刚性的,刚性的连接易碎,因此还需要有柔性的连接,这样才能使商会成员间的关系更牢固。
可根据商会成员的兴趣爱好、资源条件来开展多形式、多业态的活动,比如提升会员团队管理、企业文化学习、企业走访交流,将会员综合素质提升、业务技能提升以活动、聚会的方式打造,从而使会员之间的交往越频繁,相互之间的理解就会越充分,互信互助关系、资源共享也就越容易建立。
(重庆市璧山区人力资源服务业商会 袁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