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以下简称《代表法》)进行了修订。大兴镇人大积极响应,迅速组织人大代表集中学习新修订的《代表法》。

学习会上,该镇人大负责人阐述了本次《代表法》修订的背景和意义,就新修订的重点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强调新修订的《代表法》突出了对代表履职的政治要求,将党的领导、指导思想等内容明确写入总则,让代表在开展工作时有了更清晰的政治方向。同时,结合实际案例,深入浅出地阐述了代表的权利与义务、履职要求和保障机制等。
代表们认真聆听、积极交流。龙飞村人大代表曹廷孝针对“完善双联系制度,畅通民意通道”方面分享道:“过去我们主要通过走访接访、参加院坝会等方式倾听民声,但覆盖面有限。新《代表法》规定按照就地就近原则定期组织代表开展联系群众活动,建议安排代表定期轮流到所在村(社区)人大代表工作站接待群众,方便群众反映问题。”
“新《代表法》完善了代表履职管理监督有关规定,乡镇人大主席团定期组织代表报告履职情况,并公示代表基本信息和履职信息。这将进一步增强代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更好地履行职责,接受群众监督。”镇人大代表舒达利表示。
代表们纷纷认为,此次修订《代表法》意义深远,通过学习,大家对新修订的《代表法》有了更清晰的认识,为今后履职提供了更坚实的法律支撑和行动指南。接下来,将进一步深入学习宣传《代表法》,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密切联系群众,为地方发展贡献更多代表力量,切实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谋幸福。(冯世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