璧山县城乡建委在市委、县委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提速落实“314”总体部署、率先实现全面小康的要求,认真贯彻中共重庆市委三届七次全委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全面落实熙来书记视察璧山重要讲话,围绕“1365”总体工作思路,推动我县小城镇建设工作全面提速。我们把小城镇建设作为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载体和平台,按照优化发展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促进经济快速发展的工作思路,以完善城镇综合功能、塑造城镇特色、体现城镇现代文明为主题,推动小城镇工作快速发展。截止现在,旧城改造拆迁房屋面积10920平方米、(场镇)新改扩建房屋面积58.22万平方米、城镇竣工房屋面积30.95万平方米,新建垃圾台27个,新建农房1165户,建筑面积20.51平方米,实施农村危旧房改造5694户,竣工危旧房改造4306户,高速公路沿线农村危旧房改造开工2505户,累计竣工2224户。开工建设巴渝新居1183户,竣工巴渝新居259户,启动农民新村建设40个。小城镇风貌改造一期完成45万平方米,搭设管加100万平方米,装饰外墙88万平方米;二期20万平方米改造工程,已招标动工。
一、突出璧山特点,编制小城镇建筑风貌设计。
在巴渝新居建设和农村危旧房改造过程中,真贯彻执行“1365”总体工作思路,早谋划、早准备,提前对巴渝新居建设和农村危旧房改造的建筑风貌进行研究和设计。制定了《璧山县2010年巴渝新居建设和高速公路沿线危旧房改造实施方案》经由中共璧山县委办公室、璧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各街镇执行;编制了《璧山县风貌导则(试行)》,指导高速公路沿线农村危旧房改造。在实际工作中为了更加体现璧山的特色,全面超出市里提出的建设标准,把璧山打造成一幅“山水画”,把改造后的农村危旧房和新建和巴渝新居融入大自然,我们根据领导的指示又对色彩进行了调整,设计了主要使用灰色和巧克力色,以灰色为主约加点缀白色的风貌效果图供农村危旧房改造和小城镇风貌改造时参考,以璧城街道为代表的120万平方米小城镇风貌改造,已竣工100万平方米,其余20万平方米已经招标动工。农村危旧房改造进展顺利,高速公路沿线的农村危旧房改造计划1947户,实际开工2505户,竣工2225户。同时还对璧青路、璧福路、璧铜路、城丁路等四条县城市主要入城口道路沿线的近3500户农户进行了风貌改造,总投资近2亿元。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二、把好规划关,改变巴渝新居自发、分散的建设模式。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农民新村建设和农村危旧房改造的意见》(渝府发〔2010〕89)要求,通过“政府引导、群众自愿,整合资源、统筹安排,统一规划、分类推进,政策扶持、示范带动”,大力推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新路子,规划出40个100户以上的农民新村。在村规划的指导下,通过集中打造,以城边村、小城镇驻地村、农业产业化项目基地村、撤乡并镇后的原乡镇旧址为重点,以巴新居建设为基础,结合农村危旧房改造、扶贫移民、地灾避让搬迁、土地整治、灾民倒房重建等项目,按照“六通”、“六有”的要求(即通道路、供电、给水、排水、广播电视和通信,有1个小广场、1个便民商业网点、1个医务室、1个垃圾收运站(点)、1个农家书屋、1个幼儿园)实施了12个农民新村建设,巴渝新居建设1183户,其中大路镇新堰村还被确定为市级示范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