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境外旅游要留意签证信息合理安排行程
据外交部通报,2010年8月5日,35名赴英国参加夏令营的中国学生因未按该国签证要求由监护人随行,在过境俄罗斯莫斯科时登机受阻,滞留在机场。该团组由未成年人组成,其赴英签证上明确标注须有指定监护人乘机随行,在该监护人未能随行的情况下,英移民局通报俄方机场有关部门,拒绝该团组入境。35名中国学生面临在俄安置、机票改签、监护人紧急到位等一系列问题。在中国驻俄、英使馆多方协调下,该学生团组才于次日成行赴英。
为此,警方特别提醒:
(一)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到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护照时必须有监护人陪同前往。
(二)拟赴境外旅游的市民,出行前要留意并详细核实有关签证信息,合理安排行程,并对拟前往国家的情况及相关规定预做了解,避免给出行带来不便。
办理加拿大旅游签证指南
近日从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获悉消息,经国务院批准,加拿大成为中国公民组团出境旅游目的地。经两国政府主管部门签署谅解备忘录,决定自2010年8月15日起开展中国旅游团队前往加拿大旅游的业务。
外事警官友情提示,计划赴加拿大旅游的市民要这样办理团队出国旅游手续:
第一步,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申办护照;
第二步,选择具有经营出境游资质、信誉良好、服务优质、价格优惠的旅行社报名;
第三步,根据旅行社提供的须知准备相关材料(不同旅游目的地国家(或地区)有不同需要);
第四步,与旅行社签订合同;
第五步,待旅行社帮你代办好签证后即可随团出行。
护照办理指南
▲护照办理地点:
常住户口在我县的居民,既可向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递交申请材料,也可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接待大厅递交申请材料。
▲办理护照需要准备的申请材料
首次申请护照,须提交以下材料:1、《中国公民因私出国申请表》。申请表格可在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现场领取或在http://www.cqga.gov.cn网站上下载,双面打印。2、护照标准照片1张及回执1份(须在具有重庆市出入境证件数字照片采集检测条件的相馆拍摄并领取回执)。3、身份证原件和A4规格复印件,未满16周岁公民可以不提交。4、户口簿原件和A4规格复印件。5、未满16周岁公民应当由监护人陪同,并提交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护照原件及A4规格复印件。6、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同意其因私出国证明。7、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照相
申请人须在重庆市内任何一家经过相片质检平台的照相馆拍摄证件照片,照片拍摄后,要取得照相馆打印的《重庆市出入境证件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持回执到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重庆出入境证件照片质量检测照相馆名单》请登录http://www.cqga.gov.cn查询)。
▲收费
新申请护照现需交工本费200元。友情提醒:我县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已全面推行收费前置和POS机刷卡缴费,申请人可凭各家银行发放的银联借记卡(含市外)在申请现场缴费,不用费时往返银行缴费。
▲办证时限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办结(需要核查或调查的时间不计算在内)。证件办结1-5天后申请人按照自己申请时选择的领证方式到原受理机关或通过邮政快递方式领取证件。具体领证方式、时间详见《受理回执》。
出入境政策咨询方式:
一、咨询电话: 63961944(市局)、41411616(县局)
二、在线咨询:登录重庆市公安局公众信息网www.cqga.gov.cn ,可以在“在线咨询”栏,或在“政府公开信箱”栏在线咨询。
赴台旅游指南
秀美的日月潭、壮美的阿里山、丰富的温泉资源等自然美景和悠久的历史积淀使台湾地区成为我市居民旅游的理想目的地。2008年我市成为开通赴台旅游的城市之一,为广大市民亲身领略台湾人文风俗和自然美景提供了机会,两年来,我市赴台旅游持续“高烧不退”,今年截至目前,全市出入境管理部门共受理赴台旅游申请20700余人次,同比上升167%,我县1-8月也有447人赴台旅游。
为更好的服务我市居民出入境,提供了解赴台旅游相关手续和注意事项的便捷渠道,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发布赴台旅游指南,温馨提示市民做好出行前的“预习”,以便享受更加愉悦的旅行过程。
一、赴台旅游证件申请流程
(一)在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领取、填写《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审批表》。
(二)提交申请人标准护照照片1张及回执1份(须在具有重庆市出入境证件数字照片采集检测条件的相馆拍摄并领取回执)。
(三)交验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交验居民户口簿,监护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四)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交验本人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定居国外的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五)交验国家旅游局指定的旅行社出具的全额旅游发票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六)已持有效《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须提交原证件。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30元/件;赴台旅游签注20元/件。
二、赴台旅游注意事项
(一)赴台旅游的我县居民应当向国家主管部门指定的有赴台旅游经营资格的旅游社进行咨询报名。目前,全市共有5家旅行社具有赴台旅游组团资格,分别是重庆海外旅业(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中国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重庆新亚国际旅行社、重庆新世纪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和重庆长江国际旅游公司。
(二)赴台旅游须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的赴台专用证件,即《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和旅游签注。
(三)我县居民赴台旅游在台湾停留时间为自入境次日起不超过10天,采用“团进团出”的方式出入境。在台期间,必须随团往返,随团活动,不能擅自脱团和在台非法逾期停留。
(四)请妥善保管个人旅行证件,并将证件复印备份,可将复印件连同证件照片与证件原件分别存放。一旦发生遗失或被盗抢等意外,应当立即报告领队并同时报警、报知台湾海峡两岸观光旅游协会,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五)在旅行过程中,请规范个人行为,做到举止文明,衣着言谈得体,遵守台湾地区相关规定,尊重当地风俗习惯。
(六)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遇到自然灾害和其他突发事件时,要冷静处理,听从现场指挥,尽快撤离危险地区,及时与领队取得联系,并与当地或大陆有关部门联系,寻求营救保护。如遇到突发疾病时,应当及时采取就近就医等相关措施;如遇到交通或其他事故时,应采取自救和互救措施,并保护好事故现场,迅速报告领队和当地警方;如遇到人身、财产安全等意外情况时,应当及时报警。
出入境管理部门民警将为申请赴台旅游的我县居民提供高效、优质、快捷的服务。
出入境政策咨询方式:
一、咨询电话: 41411616
二、在线咨询:登录重庆市公安局公众信息网www.cqga.gov.cn ,可以在“在线咨询”栏,或在“政府公开信箱”栏在线咨询。
塞尔维亚旅游提醒
近日从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获悉消息,经国务院批准,塞尔维亚成为中国公民组团出境旅游目的地。经两国政府主管部门签署谅解备忘录,决定自2010年8月15日起开展中国旅游团队前往塞尔维亚旅游的业务。
塞尔维亚位于巴尔干半岛中北部,东北与罗马尼亚,东部与保加利亚,东南与马其顿,南部与阿尔巴尼亚,西南与黑山,西部与波黑,西北与克罗地亚相连。领土面积8.83万平方公里,人口990万。官方语言为塞尔维亚语,主要宗教是东正教,首都贝尔格莱德。美丽的多瑙河在塞尔维亚境内有588公里的航线,乘游船而下,沿岸风景秀丽,有着许多吸引游客的景点和古遗址。塞尔维亚旅游特点是回归自然,包括打猎、钓鱼、乡村游、冒险体育、游船、洗温泉、滑雪等。塞尔维亚属温带大陆性气候,主要城市气候与我国的北京相仿,每年5月至9月是塞旅游旺季。在塞旅游要妥善保管护照、现金和重要物品,晚上尽量不去偏僻和人少的地方。
外事警官友情提示,计划赴塞尔维亚旅游的市民要这样办理团队出国旅游手续:
第一步,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申办护照;
第二步,选择具有经营出境游资质、信誉良好、服务优质、价格优惠的旅行社报名;
第三步,根据旅行社提供的须知准备相关材料(不同旅游目的地国家(或地区)有不同需要);
第四步,与旅行社签订合同;
第五步,待旅行社帮你代办好签证后即可随团出行。
非广东户籍居民申办赴港证件范围扩大
从今年12月起,在深圳生活的我县居民可以在穗申办赴港证件。从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获悉,根据国家支持香港经济发展的有关精神,解决长期生活在深圳的非广东户籍居民申办往来香港通行证或签注时,需要代办或返回户籍地办理的情况,简化申请手续、缩短办证时间,进一步加强两地经贸人员交流,公安部将于2010年12月15日扩大非广东户籍居民在深圳办理赴香港“个人游”签注的人员范围,从2009年12月15日施行的深圳市“便利直通车”企业从业人员中的非广东户籍居民扩大至深圳市各级政府聘用人员,国有、民营、中外合资、外资企业从业人员和个体工商业主,并持有1年以上深圳市居住证,且户口所在地属于按需申领护照地区的非广东户籍居民。
我县出入境管理部门于2003年便开通了按需申领护照,因此拥有我县户籍,同时满足上述条件的居民可凭居民户口簿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深圳市居住证和在职证明向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及有效期为3个月一次或1年一次赴香港“个人游”签注,每次在港停留不超过7天,每季度可申请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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